协会概况

协会概况

副标题

一、简介

  平顶山市保险行业协会在河南省保监局的直接领导下于2010年7月26日开始筹建, 2010年9月10日正式挂牌。服务会员单位与消费者、维护消费市场的公正公平是保险行业协会工作的主要职责;遵守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维护行业利益,促进行业发展,为会员提供服务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我们的服务宗旨。

  二、内设机构及职能

  协会内设全体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专业委员会和秘书处。

  (一)、全体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,是由会员单位选派代表参加,其工作职能是:

  1、制定和修改章程;

  2、选举和罢免理事;

  3、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;

  4、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
  5、决定协会的合并、分立和终止事宜;

  6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
  (二)、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理事一般由会员单位推荐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,其工作职能是:

  1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
  2、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;

  3、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
  4、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
  5、选举和罢免秘书长;

  6、决定设立和撤销专业委员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
  7、制定自律规则、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;

  8、批准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协会年度预、决算方案;

  9、审议和决定协会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
  (三)、常务理事会由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及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组成,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对理事会负责,并行使理事会职责;

  (四)、专业委员会推选本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成为委员,接受协会的统一领导,其需要落实的事项交协会秘书处办理;

  (五)、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,具体分为综合行政部、业务管理部、中介管理部,共同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工作。